「限聚」首票控 19人破財
2020-04-07 00:00
政府上周開始實施「限聚令」,截至前日凌晨時分,政府各部門於過去一周發出近萬次巡查、並作出逾千次口頭勸喻,惟未有作出任何檢控。據了解,葵青警區前晚作出「零的突破」向六名男子各發出二千元定額罰款告票。
據了解,警方接獲報案,在葵盛東邨懷疑有一批人下棋聚賭,同時聚集人數亦違反「限聚令」,警方到場後,發現有六名男子聚集下棋,並上前作出勸喻及警告,要求他們保持一定距離或離開,但六名男子未有理會,警方隨即向六名年齡介乎五十二至六十八歲的男子發出告票。據悉,有關男士年紀較大,警方認為各人屬高風險一群,更加不應聚集,該區本身亦為聚賭黑點,於〇九年時更曾經有十七人因聚賭而被捕。
一位遭罰款的人士指出,本身為獨居長者,在家感到沉悶因此才前來下棋,並認為警方未有作出警告。他稱日後仍會前來下棋,但強調不會再超過四人聚集,因為擔心會再遭警方罰款。
此外,警方昨午兩時許接獲報案,有人在沙田沙角邨沙燕樓三樓平台社區會堂外聚集,懷疑違反禁止群組聚集的規例,隨即派員到場,並向十三名聚集人士發出二千元定額罰款告票,包括九男四女,年齡介乎五十八至八十四歲。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現時本港仍受到疫症困擾,人群聚集仍然有風險,部分人士進行群組聚集期間受到感染,並強調即使食飯或唱卡拉OK等行為,雖然僅屬普通活動,惟因為參與者會除下口罩共聚數小時,致病毒容易傳播,強調現時沒有人有抗體,一旦有感染,其他人便容易「中招」,最擔心為傳染給長者等高危人士。她強調,市民應該感少聚集,做足本分,無論在私人或公開的地方均應該保持社交距離。
政府於上月二十八日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規例》)(第599G章),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為期十四日,違例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二千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港府昨日透過社交網站「添馬台」指出,網上流傳有食客在餐廳吃飯,食物未到將口罩除下即收告票;又有食客坐錯一些被禁坐的座位,又被定額罰款二千元,貼文澄清相關傳聞實屬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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