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法治精神須尊重他人權利

2019-10-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出席一個教育論壇時,以「今日學生、明日領袖」為題致辭,提到法治精神是在追求個人權利的同時,又尊重其他人權利,而學生要成為未來領袖,建立社群歸屬感尤其重要,亦要學習包容、尊重和妥協精神三項要素。他又強調,法治保障不同形式的自由,但在詮釋基本權利及自由時,不應狹窄及死板地理解相關概念。

法庭裁決時或無可避免地引起爭議,要取得適當的平衡首要是看與訟雙方的理據,身分、地位、他們是否政府,都並非考慮因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出席香港中學校長會舉辦的「教育論壇 2019:課程的未來未來的課程」,並以「今日學生,明日領袖」(Today's Students, Tomorrow's Leaders)為題致辭。學生如要成為領袖,就須學習社群歸屬感及人文主義,當中包含三項要素,分別是包容(Tolerance)、尊重(Respect)及妥協(Compromise),將成為生活及工作的關鍵。他認為教育是培育年輕人對社群意識的途徑,又以身為法官向大眾解釋法治為比喻,其中一個教育方法是讓學生明白現實與理論相符。

他並進一步談到法治,指最常見的問題是法治的涵義,以及如何證明法治真正存在,而在詮釋基本權利及自由時,要避免狹窄及死板地理解。他說《基本法》保障港人享有言論、新聞、宗教、學術自由等,並有投票權及參選權等,都體現法治在港真實存在。

另外本港法官誓詞中,提及他們要守法、秉持操守、正直處理案件,都體現了司法獨立。

他又說,法庭判決或無可避免引起爭議,當中不只要尊重個人權利,而要尊重社群內其他人的權利,法庭要取得平衡首要是看與訟雙方的理據,至於他們的身分、地位、是否政府,都並非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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