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法治精神须尊重他人权利
2019-10-31 00:00
法庭裁决时或无可避免地引起争议,要取得适当的平衡首要是看与讼双方的理据,身分、地位、他们是否政府,都并非考虑因素。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昨日出席香港中学校长会举办的「教育论坛 2019:课程的未来未来的课程」,并以「今日学生,明日领袖」(Today's Students, Tomorrow's Leaders)为题致辞。学生如要成为领袖,就须学习社群归属感及人文主义,当中包含三项要素,分别是包容(Tolerance)、尊重(Respect)及妥协(Compromise),将成为生活及工作的关键。他认为教育是培育年轻人对社群意识的途径,又以身为法官向大众解释法治为比喻,其中一个教育方法是让学生明白现实与理论相符。
他并进一步谈到法治,指最常见的问题是法治的涵义,以及如何证明法治真正存在,而在诠释基本权利及自由时,要避免狭窄及死板地理解。他说《基本法》保障港人享有言论、新闻、宗教、学术自由等,并有投票权及参选权等,都体现法治在港真实存在。
另外本港法官誓词中,提及他们要守法、秉持操守、正直处理案件,都体现了司法独立。
他又说,法庭判决或无可避免引起争议,当中不只要尊重个人权利,而要尊重社群内其他人的权利,法庭要取得平衡首要是看与讼双方的理据,至于他们的身分、地位、是否政府,都并非考虑因素。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