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宣揚港獨破壞繁榮 港澳辦挺DQ黃之鋒

2019-10-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報名參選區議會海怡西選區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選舉主任確定其提名無效。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昨日表示,贊同和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具有充足事實和法律依據,斥黃之鋒多年來大肆宣揚所謂「自決」等「港獨」主張,公然否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是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及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禍首,根本不符合參選資格。另外,新華社及《環球時報》亦發表評論文章,轟黃投靠西方政治勢力,把香港變成國際博弈戰場。

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昨日回應黃之鋒DQ事件時表明,贊同和支持選舉主任的相關決定,認為決定具有充足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有關規定,「維護了法治,確保了區議會選舉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他又形容,黃之鋒「是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禍首之一」,其多年來大肆宣揚所謂「自決」等「港獨」主張,公然否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加上在此次修例風波中「頻頻向外國勢力搖尾乞憐、乞求干預」,故從根本上不符合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資格要求。

新華社則以《黃之鋒們,「反中亂港」必有代價!》為題發表評論文章,批評黃之鋒肆意詆毀、惡意曲解選舉主任決定,試圖將法律問題「政治化」,「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的同時,也為反對派在選舉中造勢。」文章又形容,黃為「徹頭徹尾、如假包換的『港獨分子』、『叛國分子』」,一旦有合適機會便會把香港變成國際博弈的戰場,變成對抗中央、顛覆國家政權的基地,反問其有何資格參加區議會選舉。

《環球時報》亦以《DQ黃之鋒,於法於理都是正義的》為題發表社評,強調裁定黃之鋒提名無效是選舉主任的法定權力,又指「香港的任何選舉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一個特別行政區的內部選舉,而不是一個國家框架下的選舉」,認為不破壞香港與國家的正當所屬關係,不衝擊「一國兩制」及不以任何形式「搞港獨」,始符合參選條件。黃卻學着西方輿論肆意評判《基本法》,從根本上否定《基本法》的權威和程序正義,已與香港的建制不存在任何接口,加上他公開投靠美國和西方政治勢力,站在與國家敵對立場上,「怎麼還好意思回過頭來參加選舉進入香港的建制呢?」

另外,距離區議會選舉剩二十多日,民主黨議員許智峯昨於立法會大會上動議休會待續議案討論黃之鋒被DQ事件,憂影響到選舉公正性。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一度暫停會議,及後稱考慮到在區議會選舉前,議員可透過不同渠道跟進有關議題,裁定議題無逼切性不予批准。黃之鋒昨在電台節目質疑,選舉主任只想參選人摒棄政治主張,未重視書面回覆,便揣測候選人心意,揶揄對方以讀心術、測謊機形式揣測,待選舉完結,他會積極考慮提選舉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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