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阿K指殺死阿J可獲2000萬美元

2019-10-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一六年荃灣石棺藏屍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庭上播放第三被告阿K的錄影會面片段,警誡下他將矛頭直指次被告阿豪,指事主為阿豪所殺。阿K又透露,因事主阿J手上有犯罪組織「There」想要的資料,因此他在「Delete Record」的名單上,若然殺死阿J即獲得賞金二千萬美金;三人案發前曾策劃打劫阿J,但兩次均沒有成事,最終案發日他們邀約阿J到工廈單位住所。

三被告依次為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三人被控於一六年三月四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阿J)。

阿K在警誡下稱,「阿Sir,其實單嘢係阿豪嘅意思,我只係幫手咋,張萬里係阿豪殺嘅」,他透露自己於一五年萬聖節認識阿T,當時覺得對方是有錢人,想「黐金糠」而認識他。他後來得知所謂的賺錢方式,原來只是跟隨跨國犯罪組織「There」行騙。

阿K續指自己只見過阿J三次,首次是案發前約一星期,當時阿J向阿T借錢投資過億元的澳洲房地產生意,但他沒有參與討論。兩、三日後,阿豪召他到酒吧飲酒,阿豪趁對方離座時偷偷將迷藥混入阿J的酒中,惜阿J表示翌日需工作,未有喝下「加料」酒。至案發當日凌晨,阿T覺得自己被騙,三人隨即商討在觀塘海濱長廊伏擊阿J再搶走其財物,但最終因現場太多閉路電視而作罷。

阿K補充,阿T指「There」有一份類似懸賞的名單叫「Delete Record」,而阿J則在名單內,因他手上有一份「There」很想要的資料,其人頭值二千萬美金,若殺死阿J眾人則可瓜分賞金。阿豪當時稱「殺啊!無理由唔殺,一定要拎到錢」。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五九——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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