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律師涉妨礙司法公正
2019-06-19 00:00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期間屬禮德齊伯禮律師行合夥人的被告鮑偉士(Kevin Richard Bowers),於二〇〇九年負責處理永輝建築有限公司清盤案事宜,其律師行多次去信律政司,及後得知鄭潔賢被控串謀詐騙而案件將會於一〇年開審,並會傳召羅申美企業顧問有限公司的兩名合約管理經理出庭作證。鮑偉士於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向永輝建築代表律師范家碧建議:如讓鄭潔賢確認並付清和解款項,鄭刑事案件的證人便不會出庭作證,有關被告便不會受到刑事檢控。
而鮑偉士又於同年三月二日約見在永輝清盤案中代表鄭潔賢等人的律師唐輝富(Thomas Alexander Fyfe),並提出讓鄭潔賢付款三千八百萬元,以庭外和解的方式一次過解决所有案件,鮑偉士又指和解協議包括在證人列表剔除關鍵證人,或讓證人留在司法管轄區域外的地方,律政司便沒有足夠證據及文件控告鄭潔賢,而屆時鄭潔賢便能駁回針對她的起訴。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九八——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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