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手岩救人失足堕崖 「明总」裁定死于意外

2019-04-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消防总队目邱少明「明总」前年搜救一对受困行山情侣时不幸失足堕崖,命丧吊手岩。死因裁判官高伟雄昨裁定邱少明死于意外。高官同意行山本是一项很好的活动,但今次意外正正是一个例子训示市民,切勿预备不足下行山、或选择难行的路线;要以死因研讯买下教训,代价实在太大,高官亦寄语行山人士不要抱著「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的心态,因为家人会担心,万一有意外又会影响到各救援队伍,「不希望再有消防人员因为不负责任的人所作行为导致伤亡」。

高官评估死者发生意外地点的地势,无法判断死者是先堕坡后滚下山抑或是直接堕崖,亦无法判断死者是因为踏空、抑或是依赖了不稳的物件而遇意外,只能裁定他是「在悬空的大石处失足堕下」,但相信死者堕地后即时昏迷,相信死者堕地一刻,头部已受重创,大量失血以致血液阻塞气道,影响呼吸至窒息,整个过程仅是短短数分钟的事,高官因此裁定死者当场死亡。

高官不认为当天人手编制有不妥当的地方,意外发生当天清晨大雾,但搜救队一行六人包括死者仍一致坚持继续搜救行动,加上当日是「明总」自发领队。有家属曾斥消防处,安排直升机先将死者吊送到沙田消防局,再往医院是在「折磨死者」,但相信此安排乃大雾下「无办法之下最好的办法」。

死因庭就消防员的装备上提出两项建议,包括,消防处现时配给消防员的鞋虽符合欧盟标准,但当局可考虑另配备坑纹较深的专用登山鞋给攀山拯救队伍选择。另消防处亦可在大雾影响视野、能见度低的情况下给消防员配备有雾灯的头盔。高官对渔护署放置在吊手岩的警示牌感到满意,不认为在警示牌方面要作任何改善。

渔农署发言人表示,现时在各郊野公园共设有约七百个相关警告牌,以提醒郊游人士注意安全及切勿前往危险的地点等,以免发生意外。渔农署会不时检讨有关措施,并按实际环境和需要调整现有及加设新的警告牌。

消防处发言人则指,该处为失去如此优秀和英勇的消防总队目邱少明深感哀痛,并再一次向他的家属致以深切慰问。消防处尊重死因裁判官的裁决,并会详细研究裁判官的建议,以作适当跟进。处方一向非常重视前线人员的个人保护装备,不时检视现行装备的效能,并密切留意市场上相关装备的发展及国际标准更新的情况,适时检讨及引入合适的装备予前线人员使用。该处会继续有关工作,以确保属员的安全和行动效率。

具丰富行山经验的锺建民坦言,初学者不宜前往吊手岩,但吊手岩的路段没有政府设施,全靠市民「开发」,因此比较「野」,但难度又未至于「九死一生」的程度。倘若行山者带备绳索、链扣等装备远足,反而可能会弄巧反拙,背包太重令行山者容易失平衡。锺又提出,有市民倾向挑战陌生的路段,他们出发前应三思,行程是否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

意外发生于前年三月二十一日,现职警员的温祖荣偕女友在吊手岩马头涧一处悬崖下被困,首批消防员接近晚上十一点到达现场要求增援,死者与五名同事于翌日凌晨出动会合首批消防员,岂料搜救途中意外殉职,终年五十岁。至于会否向消防处提出民事索偿,死者胞姊表明交由死者遗孀决定。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五七一——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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