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人蛇集團瓦解 港深聯手拘31人

2019-03-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入境處聯同內地執法人員,聯手搗破一個越南「人蛇」集團,日前趁集團安排人蛇由深圳偷渡來港時,兩地同步展開搜捕行動,合共拘捕三十一名男女,當中包括五名疑是集團骨幹成員的內地人、越南人蛇及聘用人蛇的本港僱主,相信集團專門由越南安排人蛇經內地偷渡來港做「黑工」。

專門安排越南人蛇偷渡來港當黑工的集團被搗破。本港入境處,與廣東省公安廳及深圳公安局人員,最近經分析及情報交流後,掌握一個活躍中港兩地,專門安排越南人偷渡來港當「黑工」的人蛇集團,即部署打擊行動。

本周三晚上,兩地執法人員發現該集團再安排人蛇由深圳經水路偷渡來港,遂決定採取聯合搜捕行動,其中由深圳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人員,在當地捕獲七人,當中五名「蛇頭」疑集團骨幹成員,兩名越南人疑是人蛇,準備偷渡來港。

同一時間,本港入境處亦派出人員,搜查全港十五個目標地點,包括有酒樓、食品工場、住宅大廈、燒烤場及美甲店,共拘捕十七名越南人「黑工」,及七名聘請他們的僱主。

被捕十二男五女越南「黑工」,年齡由二十二至五十八歲,相信是集團於較早前安排偷渡到港,其中一男三女並已提出免遣返聲請,持「行街紙」留港等候甄別,當中三人疑用偽造身分證當「黑工」,涉管有及使用偽造文件罪名;至於被捕三男四女僱主,年齡由三十四至五十八歲,涉非法僱用「黑工」罪名。

根據本港《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逗留條件在港違法工作,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而非法入境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而任「黑工」,則可被判罰款五萬及入獄三年,而聘請非法勞工則最高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