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順潮稱何志平明年中回港
2019-03-27 00:00
何志平被裁定五項貪污及兩項洗錢罪成,案件於香港時間前晚判刑,何志平被判監三十六個月,並罰款四十萬美元(約三百一十四萬港元),刑期較控方建議的五年少。何志平求情時指,案發後家人承受很大壓力,他感到極大悔意,又說會一力承擔所有責任,期間何志平一度聲音顫抖,哭了出來。
美國司法部在判決後發聲明,指何志平意圖賄賂乍得和烏干達總統,以此謀取他服務的華信能源能繼續進行不公平貿易,形容何志平行為是「厚顏無恥」(brazen),包括向乍得總統提供二百萬美元,並藏在禮品盒裏。聲明指,國際間貪污破壞了貿易公平、市場規則和當地政治領袖的公信力,認為法院判決,證實何志平帶來的上述傷害,並強調司法部未來將繼續就國際間貪污行為,調查並檢控不同人和企業。
多名本港政界人士有份為何志平寫求情信,其中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以何志平的成就,判入獄多久都是相當重的刑罰,但他認為今次已算輕判,最少不用在獄中渡餘生,出獄後仍可服務社會和國家,期望對方能多多保重,注重健康,希望他出獄後繼續服務社會和國家。
眼科醫生兼港區人大代表林順潮說,何志平在判刑後已透過友人向他們發消息,感謝他們支持,並引述何志平說明年中會回港。林順潮說,一直視對方何志平為恩師,為他判刑三年而激動,因遠較早前預計的判刑輕,又指事件必定對何志平帶來打擊,但認為對方樂觀,抗壓及抗逆力也很強,期望對方能重新站起來,服務社會。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則指,案件為何志平及其家人帶來很大困擾,他聽到判決後「放下心頭大石」,形容是「撥開雲霧見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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