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設鐵路發展署 恢復「擁有權」模式
2019-03-27 00:00
港鐵及禮頓作為項目的管理人及總承建商,聆訊過程中被揭發出現多項不理想的工作表現,如極度倚賴檢測表格作為主要工程紀錄,但委員會批評兩者部分表格的真確性,實屬疑問,指他們填寫表格的程序不嚴謹。此外,委員會亦指兩者發出不及格報告的部分做法沒有適當地加以利用,錯過當初發現剪短鋼筋的機會。此外,委員會亦批評港鐵沒有加以利用資訊科技及高層人員職權分拆,導致出現部分管理問題。而針對分別為港鐵及禮頓工程進行設計的阿特金斯,委員會亦指出該公司沒有妥善分開兩組人員,可能出現利益衝突。
委員會在報告中,認為港鐵的項目管理綜合管理系統雖然二十多年來行之有效,但過往成功不保證未來表現良好,系統有需要大改動。由於港鐵另行委聘一顧問公司進行檢討並承諾全數採納,委員會同意有關做法。
政府的監督方面,委員會就認為政府如認為屬於項目的「督導者」而非「客戶」身分,應行使權力及承擔責任。未來亦應成立包括政府以外專業人員的工程項目委員會,提供鐵路發展項目的整體方向及策略。同時,政府亦應考慮另行開設新的鐵路發展署,及考慮是否再以沙中線工程的「服務經營權」模式,或恢復以往的「擁有權」模式,甚至考慮參考英國,採用「特別用途工具」模式,設立專職董事會及推展機構。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