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上诉】上诉方指法庭须考虑使用不当武力意图 否则理应无罪
2018-08-08 17:35
前警司朱经纬于2014年占领行动,在旺角执勤期间用警棍袭击途人,早前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判囚3个月,朱经纬不服定罪及刑罚提岀上诉。上诉人一方陈词时表示原审裁判官当时未有分析证供,只称相信事主的说法,法庭应具批判性地、退后一步检视证据。
代表上诉人朱经纬的资深大律师郭莎乐表示,当时群众处于敌对状态,即使人群原先经过现场,惟他们的情绪随后受到影响便会参与当中。她又引述证供称,当时马路上曾有逾数百人,有人过马路时跌硬币,又须转数次交通灯才横过马路。
上诉人一方提及庭上曾岀现数个现场情况的版本,包括事主郑仲恒称有20人被推到墙边及被警方追赶、控方提岀人群由惠丰中心走至上海商业银行,另一版则指现场有两批群众推拥,上诉人一方即反问何以原审裁判官最终选择接受事主的版本。
上诉人一方表示法庭须考虑上诉人在该情况下对必要性及合理性的看法,以及其使用不当武力的意图,若果他没有此意图,他理应无罪。然而,上诉人的行为属霎时的决定,事实上事主的伤势也是轻微,加上现场有人拍摄,如此有经验的上诉人只是在履行他的工作。
案件明天再续。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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