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支持消委会设冷静期建议

2018-04-19 17:21

消委会发表《倡议设立强制性冷静期的研究报告》,建议政府就5种合约,包括健身服务、美容服务、时光共享,设立不少于7天的强制性冷静期,期间消费者可无条件取消合约;商户需在14天内完成退款手续。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大致支持,期望政府积极全盘考虑,并尽快公布当局的具体计划,以供公众及立法会进行详细讨论。

周浩鼎指,对于消委会倡议设立强制性冷静期提出一系列建议,表示欢迎,认为冷静期时限7天是一个合理讨论起点。

周浩鼎又指,原则上支持冷静期法例设有最低交易金额门槛,其水平的设定则应广泛聆听业界持份者及市民意见。周浩鼎又欢迎报告建议冷静期为民事性质制度,并成立一公营机构负责相关调查和执法工作;在这阶段设定冷静期为民事性质制度亦容易为各方接受,海外亦有相类似民事性质安排。

周浩鼎指出,对于消委会相关报告提出包括美容、健身、时光共享、非应缴合约及遥距合约(网购除外)五类消费交易设立强制性冷静期建议,期望政府积极全盘考虑,并尽快公布当局的具体计划,以供公众及立法会进行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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