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四子涉打假波全部脱罪 官难得知「乌龙球」是否故意

2018-04-19 15:53

香港飞马五名前球员卷入打假波事件,涉嫌行贿及收贿,并串谋诈骗以操控或企图操控由足总举办的预备组联赛中三场比赛赛果,分别被控串谋诈骗、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收受利益共七罪。前「足球先生」李威廉早前承认控罪,另外香港飞马前队长郭建邦、前球员郑礼骞、陈柏衡及李家豪否认控罪受审,区域法院法官李俊文今午裁决。法官裁定四被告六控罪全部罪名不成立,公众席上人士拍手欢呼。
法官裁决时指出,在2016年2月24日香港飞马对元朗的预备组赛事上,当时飞马的前锋黄威曾于开赛前被郭要求不要入球、防守、之后又要求如常作赛,在最后80分钟,就要求黄不要入球;此刻飞马获判十二码,由郭主射但射失了。法官认为郭作为队长,不排除以上是一些正常的指示,而加上飞马已入10球领先,要求黄不进攻也合理,可能代表可轻松踢完场,另无证据证明郭射失十二码与案有关,因此裁定郭串谋诈骗罪不成立。
当控方举证完毕后,法官已裁定第五被告就收贿罪裁定表证不成立,但就串谋诈骗罪须继续受审,法官裁决指,针对他的证供相当有限,其中3月23日「飞马对标准流浪」的预备组赛,第五被告李家豪在下半场曾踢入「乌龙球」,但法官指无法得知故意还是乌龙,没有证据显示是如何顶入波,而香港飞马主席梁芷珊也同意,「乌龙球」在球赛中是会出现,因此裁定串谋诈骗罪不成立。

郑礼骞、陈柏衡及李家豪向法庭申请讼费,控方反对,认为众被告自招嫌疑,法官同意控方,拒绝被告申请。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4:36
更新时间: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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