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四子涉打假波全部脱罪 官难得知「乌龙球」是否故意
2018-04-19 15:53
法官裁决时指出,在2016年2月24日香港飞马对元朗的预备组赛事上,当时飞马的前锋黄威曾于开赛前被郭要求不要入球、防守、之后又要求如常作赛,在最后80分钟,就要求黄不要入球;此刻飞马获判十二码,由郭主射但射失了。法官认为郭作为队长,不排除以上是一些正常的指示,而加上飞马已入10球领先,要求黄不进攻也合理,可能代表可轻松踢完场,另无证据证明郭射失十二码与案有关,因此裁定郭串谋诈骗罪不成立。
当控方举证完毕后,法官已裁定第五被告就收贿罪裁定表证不成立,但就串谋诈骗罪须继续受审,法官裁决指,针对他的证供相当有限,其中3月23日「飞马对标准流浪」的预备组赛,第五被告李家豪在下半场曾踢入「乌龙球」,但法官指无法得知故意还是乌龙,没有证据显示是如何顶入波,而香港飞马主席梁芷珊也同意,「乌龙球」在球赛中是会出现,因此裁定串谋诈骗罪不成立。
郑礼骞、陈柏衡及李家豪向法庭申请讼费,控方反对,认为众被告自招嫌疑,法官同意控方,拒绝被告申请。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4:36
更新时间: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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