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借护照阿T潜逃台湾租屋 证人多次被骗借财务
2018-04-19 14:23
荃湾工厦DAN6于前年3月揭发的水泥棺藏尸案今在高等法院续审。指于占领运动期间认识首被告曾祥欣「阿T」的证人唐景成继续出庭作证,指「阿T」在台湾以长途电话致电他时,曾说过自己「用哥罗芳焗死咗个人,而家要著草去台湾」。
另一被免予起诉的证人廖健国,从事餐饮业,称于2007年认识「阿T」,两人成为朋友后,「阿T」著他「问银行借钱投资」,廖因很渴望得到金钱而言听计从,从大众和安信借了约15万元现金,并将款项交给「阿T」,但对方于3个月后却指那名投资经纪走了,故15万元随之消失,而廖指「当时好嬲,唔知自己想点做」。随后廖每月清还少量债项,但仍未能付清所有债务。2009年,二人又再重遇,「阿T」又著廖从星展银行借20万元,指能还清早前的债项之馀,该20万又毋须清还。廖指自己当时没有钱,故相信对方,把借来的20万给予他,自己则只拿过当中的8千元。
廖指2016年3月初,首被告问他借工作证,指须处理住址证明等事,但同时给了一张11万的支票给廖,作为早前贷款来投资的资金被偷的赔偿,却著他1个月后才兑现支票。当廖收到被追债的电话时,「阿T」叫他不要理会,称他会处理。及后,首被告又著廖每两个月转帐约1万元给到他的户口,指转帐后廖便不会再被追债。庭上,廖指他当时任一酒店餐厅的「CAPTAIN」,月入约1万2千元,称扣除转帐给「阿T」的1万元后,每月只剩下数百元生活费。
廖表示,自己生长在单亲家庭,朋友不多,父亲知识不高,他希望赚取多点金钱,又视首被告为朋友,故一直相信他能为自己处理财务状况,才会按指示将住址证明、粮单、税单等文件交给他。廖又指,当年「阿T」给予他的印象是一个很会赚钱的人,现在知道首被告骗了他。
3名被告潜逃到台湾前,首被告著廖在工作期间到机场将护照交予他作租屋用途,廖表示自己没有钱乘车到机场,最后在「阿T」的催逼及1000元车马费的利诱下,廖先回家后乘的士到机场,将护照交给首被告。廖称他当时不觉得将护照交予他人属违法的事。
盘问下,廖指没有印象首被告著他借贷15万元时,款项会交予名叫「阿J」即本案死者的人投资。2015年10月,首被告在旺角的咖啡厅介绍小草给廖认识, 法官其后问廖与小草有没有感情关系、他是否视小草为女友、多少次与小草单独见面等,廖均指两人没有任何关系。
被告依次为28岁曾祥欣「阿T」、23岁刘锡豪「阿豪」及25岁张善恒「阿K」,3人同否认一项谋杀罪。3名被告均报称无业,同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灰窰角街DAN6、9楼一单位内谋杀28岁男子张万里。根据控辩双方的同意事项,3人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法庭记者:郭止晅
建立时间:12:20
更新时间: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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