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地盘木工及港大生非法集结罪成 售货员暴动及袭警罪脱

2021-09-01 16:53

当日旺角有示威者堵路纵火。资料图片
当日旺角有示威者堵路纵火。资料图片

前年11月10日旺角弥敦道一带示威活动中,4名男子被捕,各被控非法集结、暴动、袭警、刑事损坏等罪,其中28岁汽车美容公司男东主早前承认刑事损坏及拒捕2罪,其馀3人则否认控罪受审。法官李庆年今午于区域法院裁决指数名警员为诚实证人,供词与呈堂片段相印证,案发时有至少20人在场聚集叫嚣,期间警员分别观察到27岁地盘木工及21岁港大学生曾放置垃圾袋到马路堵路,故裁定2人非法集结罪成。李官又指警员受袭前仅能观察到一瞬间,未能肯定投掷物品的男子为58岁售货员,故裁定售货员暴动及袭警罪脱。李官押后判刑至周五下午,期间定罪3人还押看管。

李官裁决指5名警员均为诚实证人,盘问下努力冷静作答,出错之处无关宏旨,与呈堂片段相印证。李官指当晚9时15分亚皆老街弥敦道交界有人堵路,路面放有垃圾筒及栏杆,长时间阻塞交通,有至少20至30人聚集叫喊口号,构成非法集结。李官续指案发时警员曾观察27岁地盘木工王嘉麟约30秒才行动拘捕,辨认足够稳妥,期间王嘉麟曾放置垃圾袋出马路;而另外2名警员都近距离观察到21岁港大学生刘俊乐穿著白色上衣,不止一次搬垃圾袋出马路,故裁定2人非法集结罪成。

李官另指受袭警员受袭前曾扫视前方15米记者及群众,看见一男子投掷物品自己遂感小腿剧痛,惟观察仅一瞬间,既无法说出男子以左或右手投掷,亦无法说出物品性质形状,故李官无法肯定该男子为58岁售货员,裁定暴动及袭警罪脱。

辩方求情指被告无预谋,涉案集结人数少,王嘉麟身上无示威物品,本质不坏,犯案只因一时犯错,将来希望努力升学发展事业。辩方又呈上大学助理教授、中学校长等的求情信,指刘俊乐醉心研究,刚刚毕业,为家庭经济支柱,案发后对家人老师四处奔走深感愧疚,2年来生活大受影响,非常困扰,未来希望继续深造生物医学。

4被告依次为27岁地盘木工王嘉麟、21岁港大学生刘俊乐、28岁汽车美容东主刘育承及58岁售货员邓如良。王嘉麟及刘俊乐同被控1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2人于前年11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集结在一起;邓如良则被控于同日同地参与暴动,以及袭击警员B ;刘育承则承认刑事损坏及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2罪,于同日同地损坏一辆警车以及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员A。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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