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DQ区议员追薪三方案最少16万
2021-07-23 07:05
近月多次传出政府进行区议员宣誓及DQ区议员的消息,本月初更传出被DQ的区议员需要追回在任起算的所有薪津,引发二百一十四名区议员辞职潮。消息称,就何时开始计算被DQ区议员的追薪,政府内部目前仍未有最终决定,不过当局稍后会在「DQ信」中列明收信人开始被追讨薪津的日期。
现时政界对追薪处理大约有三大方案。行会成员汤家骅指,区议员上任前要签署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若有区议员被判断为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原则上并不符合合法出任区议员的资格,因此理论上应追讨上任至今的薪酬津贴。他又以申领驾驶执照作比喻,「就好似规定年满十八岁以上才可考取,但原来(申领者)未够十八岁,这不是违反的问题,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问题。」不过,他指,一六年DQ立法会议员议席的追薪案例设有和解机制,政府今次亦可与区议员作协调。
区议员月薪三万五千元,营运开支还款额平均每月约为四万六千二百元,加上每届任期十二万上限的开设议办津贴,根据汤家骅说法,由去年一月上任至今年七月,一名被DQ的区议员须偿还薪津起码是一百六十六万二千八百元。上述金钱尚未计及区议员的杂项开支津贴和医疗津贴等,而任区议会主席及副主席者的薪津金额将更为吓人。
另一行会成员张国钧则认为,被DQ区议员丧失任议员资格身分,应由他们从事违反负面清单行为一刻开始计算,并追讨当日开始至现时的薪津。若以这说法计算,举例指若真的有区议员因触犯初选问题被DQ,由去年七月起至今年七月亦有十二个月的薪津需要被追讨,不计算每届任期开设议办津贴及杂项与医疗津贴等,一名被DQ的区议员须偿还薪津至少为九十七万四千多元。
本身是律师的湾仔区议员谢伟俊就于媒体分析,指从区议员角度来看,由宣誓条例刊宪后计算较为公道。按此计算,若仅追讨两个月薪津,之前每人百万元的偿还薪津额,便可能一下子缩减至变成十六万多元。据了解,政府倾向在符合法律情况下,以简单方式及尽快去处理,意味很大机会采纳由宣誓条例刊宪当日,即五月二十一日起计算的方案,但据指目前当局未作最后决定。
杜良谋
大棋盘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