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维护国安永在路上 禁制「独歌」理所当然

2023-06-11 00:00

律政司司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公众人士在网上或任何平台传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早前考察澳门时,提出「六个更大作为」,当中包括「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展现更大作为」。这表明维护国家安全永远在路上,在制度上更不能出现漏洞。

香港已经进入《国安法》时代,绝不可能容许「独歌」继续传播,这不但在于「独歌」本身已经违反了《国安法》,更是向社会传达明确信号:特区政府不会容许「港独」势力死灰复燃,同时也明确告知谷歌等网络公司,如果继续任由「独歌」传播,特区政府必将依法追究。
明火执仗以「心理暗示」

政府指有关歌曲自2019年起开始广泛流传,歌词内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构成煽动的口号,而有关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错误表述为「香港国歌」,对国歌造成侮辱,对国家和特区造成严重损害。

事实上,《愿荣光归香港》本身就是一首带有明显「港独」色彩的歌曲,是反修例暴乱的产物,内容是鼓动暴力抗争,煽动「独立分裂」,歌曲创作者亦承认这首「抗争进行曲」已被支持者视为「香港独立之歌」。在「黑暴」中,一批暴徒通过传播「独歌」,在社会上煽动暴乱和「独立」,充分说明该歌曲代表的不但是暴力抗争,更是「分裂」和「港独」的象徵。

《香港国安法》第21条列明,煽动、协助、教唆、或资助他人分裂国家,亦属犯罪。甚么是所谓煽动(incitement)?就是鼓动他人犯罪,并存有要他人犯罪的意图。煽动可针对另外一人,一小撮人或是大众。煽动的形式可以是发表文章、刊登广告、发表演讲/言论等,也包括歌曲。

《愿荣光归香港》的歌词,就是鼓吹一种敌对仇恨,暴力抗争以至「分裂」、「港独」思想。在MV中,一班全副暴徒装备的人在高歌,在挥舞「港独」旗,已是明火执仗以「心理暗示」,煽动青年参与违法暴动。从《荣光》的属性、内容以及主张者的背景都说明一个事实:这首歌曲代表的是一种暴力抗争、「港独」的思想,通过歌曲、词歌煽动分裂国家,已经触犯了《香港国安法》第21条,特区政府理所当然应展开执法行动。现在律政司以禁制令方式禁止该「独歌」传播,不啻是釜底抽薪的做法,也是维护《国安法》的有效落实,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必要举措。

也要看到,早前接连有中国香港队参与的国际赛事中,出现播错或标示错国歌的荒谬事故,该「独歌」不但接连在国际赛事中播出,在谷歌网络搜寻引擎上更将该「独歌」长期放在前列位置。对此,特区政府多次明确向谷歌要求移除,并促请对方「将正确资讯在搜寻结果置顶」,但谷歌一直不置可否。
正确国歌置顶谷歌责任

将正确国歌置顶本身就是谷歌的责任,但谷歌却态度嚣张,某程度是以为特区政府会投鼠忌器。然而,欧盟最高法院日前裁决,如果欧洲的用户可以证明谷歌的讯息资料「明显不正确」,谷歌必须移除关于他们的搜寻结果。

法官表明,证明不必一定要来自对网络发布者的司法判决,用户只需要提供足够证据,足以证明谷歌关于他们的说法是错误的,就可以构成要求删除资料的合理理据。对于欧盟最高法院,谷歌亦表示接受。这说明要谷歌就范,必须靠法律手段。

现在律政司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就是要以法律手段向谷歌等公司表明不能再将「独歌」放置网上,如果其拒绝跟进,政府就可依法办事,甚至是引用《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当中明确规定,如电子平台发布的讯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政府可要求发布人士或服务商移除,服务供应商如果不遵从要求,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将对谷歌造成大的震慑力。

守护国家安全永远在路上,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的国家安全网,不论是法律及执行机制都需要持续完善。在维护国家安全上,香港仍然是任重道远。当前治的基础仍未稳固,各界不能因为当下形势的稳定,就存在轻率心理,必须警钟长鸣,共同维护香港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
姚志胜
全国政协常委、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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