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湾仔集结暴动 4男判监26至28月

2023-04-14 00:00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湾仔龙汇道一带集结。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湾仔龙汇道一带集结。

(星岛日报报道)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湾仔龙汇道一带集结,其中5男早前承认暴动罪,4人昨被判监26至28个月,馀下20岁学生则被判入教导所;同年10月底,屯门疑有不明气体泄漏,区内居民响应网上号召,到大兴警方行动基地附近抗议,其中3男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2人昨被判囚9个月,另案发时14岁男学生则押后至本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报告。
20岁学生判入教导所

法官李庆年判刑时指,湾仔暴动是一连串「暴力事件的开端」,明显是预先计画,大部分人都戴上口罩并管有装备,其规模颇大,人数有200至300人,历时约99分钟,暴动造成之威胁的严重性及逼近程度属于高,明显对公众造成严重滋扰,另李官形容众被告对法律认识不深,不晓得没有亲自作出暴力行为或威胁,却蓄意到场支持及鼓励其他人士,都是有罪,而被告黎颖豪患有精神情绪问题,需要就诊,报告亦说黎适合进入教导所,故决定判入教导所;其馀4人方面,除黄家祈曾向警方掷水樽而判囚28个月外,3人包括陈景行、陈俊侨及何宇轩均判囚26个月。

至于非法集结案的法官谢沈智慧指,案发前有人网上号召到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集结,属于早有预谋并针对警方训练基地,公然挑战警方执法权力,被告何明轩及陈家朗亦承认带上装备,明显是早有计画参与非法集结,但考虑本案没有涉及汽油弹及砖头、没有人受伤、涉案道路并非繁忙的交通枢纽等因素,故认罪扣减后各监禁9个月。案件编号:DCCC 280/2021、3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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