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拳袭巴士司机判囚 外籍律师准保释上诉

2022-11-23 00:00

被告祈朗贻(左)被裁定罪成,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被告祈朗贻(左)被裁定罪成,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星岛日报报道)六十岁外籍律师去年七月底于湾仔乘搭巴士过海,疑因车资问题跟巴士司机争执,更出拳袭击司机。他否认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受审,昨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较轻的袭击造成身体伤害罪成。裁判官余俊翔指,当时巴士司机原打算息事宁人,但遭到被告施袭,可见案情严重,判处被告监禁八周。惟余官批准被告保释等候上诉。
余官裁决时指,即使被告Clement Richard Mark声称在入硬币以付车费期间,曾被司机捉紧其手腕而有瘀伤,及后亦被困在巴士内感到呼吸困难,惟考虑巴士司机的证供清晰直接,乃拒绝被告被捉手腕的说法。余官续指,经闭路电视的片段见到司机当时除了观望被告外,没有表现出其他动作,亦没有袭击被告或对其构成危险,但被告却向司机施袭,包括箍着其脖子、先后多次拳打其面部等,结果导致对方须留院观察数天,因此不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自衞,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求情表示,被告犯案过程较短,遇袭司机的伤势现已完全康复,没有造成持续性的伤害,加上被告对事件的发生已感到后悔,冀法庭索取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才进行判刑。惟余官表示,案情严重,包括司机的面部当时曾被击中多拳,之后更需要赴院验伤,故拒绝辩方相关要求,但法庭考虑被告初犯及有专业背景后,酌情扣减后判被告入狱八周。辩方随即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余官批准被告以现金两万元保释外出。

被告Clement, Richard Mark,中文名为祈朗贻,被控于去年七月二十九日,在告士打道近红磡海底隧道的城巴一百零四号巴士上伤害男子鲁士东。据香港律师会网页资料,他是一家律师行的合夥人,于一九八七年在港获得认许,并拥有调解员资格。

案件编号:ESCC22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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