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煽动分裂国家判囚5年

2022-04-30 00:00

法官指被告罪责重大,须判刑阻吓。
法官指被告罪责重大,须判刑阻吓。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五岁理大男学生自前年起在Telegram频道煽惑他人对抗特区政府,展示官员被枪杀的图片,直至于网上放售胡椒弹气枪后被警方拘捕,周二承认了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法官胡雅文昨判刑指本案属情节严重,被告主张港独呼吁人武装起来革命,频道公开大众可阅览讯息,当中提出能出售武器装备供人攻击或自衞之用,属加刑因素,扣减认罪折扣后原判处监禁三年八个月。惟法官获控方提醒,《国安法》条文列明情节严重者须判囚五年以上,被告终被判入狱五年。

据悉辩方正考虑上诉刑期。

法官指涉案Telegram频道公开予大众浏览,亦可供群众讨论,短时间内广传开去,而被告吕世瑜为频道其中一个管理员,当中提倡透过革命来推动港独,出售武器装备供人攻击或自衞之用属加刑因素,故案件属情节严重。法官认为案发时反政府情绪高涨,社会不稳,被告犯案会加强动荡风险,指出被告罪责重大,须判刑阻吓。法官以五年六个月为量刑起点,及早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原判囚三年八个月。

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提醒法官,《国安法》条文列明情节严重者须判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引述英国同类型案例支持说法。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指,法官判断量刑起点五年六个月理应已反映被告刑责,加上被告刑责亦不算非常严重,如终判囚五年则变相只可获十一分之一认罪折扣,有损公平,希望法庭重新考虑案件性质。法官坚持案件情节严重,终推翻原判,依例改判被告监禁五年。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四○一——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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