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韵诗个唱 艺术中心拒租场
2021-09-02 00:00
何韵诗昨日于社交平台指,前日接获香港艺术中心的通知,以场地租借合约中22(c)有关可能危害公众秩序及安全的条款为由,临时取消她于九月六日至十二日租用寿臣剧院作表演场地的预订。有关条款列明,「如果租用人未能遵守或履行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规定,或者在租用过程中可能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情况下,管理人可以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取消已确认的预订并终止租用场地。」
何韵诗就事件发表声明,质疑香港艺术中心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及解释,说明他们的表演在哪方面触犯此规,其后亦仅回覆管理层有责任密切关注社会和相关法律的最新发展,未有进一步具体解说。何韵诗对于今次通知及决定表示坚决反对,亦无法认同,强调团队仔细检视过是次演出的内容和已公布的宣传资料,当中绝无危害公众秩序及安全,以及触犯法例的可能性。她又称,将保留追究任何因是次临时取消预订场地而引致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她补充,有关退票安排详情将日内公布,而演唱会将改为网上直播,于九月十二日晚上八时如期举行。
民政事务局回应指,香港艺术中心是按《香港艺术中心条例》成立,是自负盈亏的团体,有其权力决定出租场地的规则和出租与否。问及政府有否向香港艺术中心提供资助,局方指,并没有对香港艺术中心提供经常资助。至于香港艺术中心用地的持有权属于谁,局方表示需向地政总署查询。本报亦向香港艺术中心查询,至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立法会议员马逢国表示,难以评论艺术中心的决定是否适当,但他相信艺术中心经审慎考虑才作此决定。至于何韵诗是否因政见被打压,他直言是否打压见仁见智,但他表面上看不到有任何涉及审查的问题。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