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领消费券现混乱 港府宽限延期收资料
2021-09-02 00:00
如使用书面申请及在七月十八日或之后完成电子申请的市民,会在昨日收到第一期电子消费券二千元,惟有大批长者疑因填漏资料、或登记失败,直至昨日才发现未能领取消费券,故涌往旺角始创中心的消费券秘书处查询。现场所见,有过百人查询未能领取消费券的原因,现场一度混乱,部分人更不满鼓噪及报警。
有长者表示,昨日以八达通取不到消费券,故中午前来查询,等候至下午一时许才获派筹,批评现场安排混乱。另有市民表示,自己曾打电话想了解情况,惟等了五十钟仍完全不通,指为了消费券等了四个小时。
民建联多位立法会议员昨随即会见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龄,反映政府应就此事须设法增加服务时间,并要求政府增加始创中心每日的派筹量,亦要沿用申请者可以委托人形式补交资料的做法。
政府昨晚随即发表公布,表示留意到有部分市民未有察觉之前递交的登记因资料有误或不齐全等原因而未获进一步处理,现决定将有关特别安排延长至九月十五日。如欲通过特别安排重新登记的市民,须先确定是次提交的资料准确及齐全,并在九月十五日或之前把填妥的书面表格,连同身分证复本亲身或委托其可信赖的人士于办公时间交到始创中心消费券计画秘书处。
另外,须上载身分证复本作身分认证以完成电子登记的市民,若未有按要求在八月十六日或之前上载其身分证的复本,亦可通过这个特别安排以书面表格重新登记。
每名合资格的登记人只可在九月十五日或之前,通过上述特别安排以书面表格重新登记一次,经核实资格后,他们会于十月一日及十二月一日获发放第一期及第二期的消费券。这些市民一般会在递交登记约一星期内收到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政府发言人强调,上述安排对已确认为不符合计画资格准则,或从未在登记期内递交登记的市民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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