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毁优品360 17岁学生判入更生

2021-02-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十月中有份在葵涌破坏店铺优品360的十七岁男学生早前承认刑事毁坏罪,主审裁判官罗德泉昨判刑时直斥破坏店铺行为「一浪接一浪,无法无天,好似传染病嘅病毒咁传开去」,有见男学生纪律松散,故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并下令被告需赔偿店铺损失逾一千元。

罗官在判案时强调,案发因涉案店铺东主个人理念和背景不同,有一群人不满下受网上号召到商场捣乱破坏店铺,造成财物损失,令前线店员惊慌,无辜受害。案中众人行为无法无天,令一般市民也觉不安,亦非个别事件,当时「一浪接一浪」发生,甚至一日多宗,「好似传染病嘅病毒咁传开去」,而被告林天乐正是「受感染加入行列」。

罗官批评发起人固然罪大恶极,但所谓「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动手者角色重要,否则无论「出口嘅人说得几咁漂亮、几咁煽动、几咁英雄」亦难成事,故动手者刑责不可轻视。罗官表示,林成长路上不如他人幸运,亦算成长于幸福环境,案中呈现明显严重纪律问题,需更生以重回正轨,更生中心正是针对纪律松散之人,较之着重工作性质的社会服务令全面、恰当,故判林入更生中心,并下令被告需赔偿一千一百三十四元五角予事主公司。

辩方昨呈上十封求情信指,被告林天乐善良孝顺,有责任心,受人爱戴,若非反修例运动之故,断不会置身公堂。辩方续指林为人努力积极,中三转校后难以适应新环境亦不放弃,未来希望成为物理治疗师,帮助他人,回馈社会。辩方解释被告犯案因意志薄弱一时冲动,受社会气氛影响,行为愚蠢,现明白罪行严重,体会到失去自由的教训,悔不当初,故马上认罪,承担罪责,承诺不再重犯,并向家人、法庭及相关人士致歉,愿意赔偿案中损失。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三一八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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