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选抹黑对手假独立 洪骏轩「非妥为当选」
2021-02-03 00:00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回应表示,政府留意到原讼法庭的裁决,并密切注视答辩人会否在十四个工作天内上诉至终审法院,如答辩人无上诉,议席将出缺,届时选举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法例、实际情况是否切实可行等,考虑安排补选。但发言人指,新冠肺炎疫情反覆,为了符合选举公平、公开的要求,及防止疫情扩散,当局暂无计画在短期内进行补选。
原告为公屋联会郑强峰,被告为民主党洪骏轩与翠屏区选举主任兼观塘民政事务专员谢凌骏。周官在判词中指出,洪在拉票传单上印有郑的相片,并写道:「慎防假民主,背弃民意保皇党」,「你仲信佢帮你做到嘢?」等。但郑强峰从来没有「报称独立」,反而一直公开自己是「创建力量」及「公屋联会」成员,市民如搜索「公屋联会」亦能知它明显是建制团体,「公屋联会」成员大部分都是建制派背景人士;洪骏轩一方则认为「独立」是意指参选人不隶属任何政党或组织。
周官认为参选人声称「独立」参选没有任何法律定义,「独立」可指参选人不隶属任何政党、订明政治性团体、订明非政治性团体、组织、政治性团体等,亦没有任何政党提名或支持。周官认为洪对郑的指控像是告诉市民,郑明明有政治联系,却隐瞒自己隶属政党或政治组织,声称自己为独立候选人,选民投票时不止考虑参选人的政见,或亦会考虑参选人的品格,故认为洪的确发布有关郑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虽然洪在另一宣传单张中自称自己在任职观塘区议员郑景阳的助理时,「成功争取」路政署重铺翠屏行人路地砖,以及秀茂坪纪念公园电梯加建,但郑质疑洪没有参与其中。周官认为洪曾草拟有关信件给政府部门,可能真诚相信自己「成功争取」上述事宜,而且参选人夸大政绩的做法一直存在,夸大政绩与虚假陈述的界线又模糊,最终认为有关句子或许是夸大陈词,但并不属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故认为此指控并不成立。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三六六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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