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后座须系带 法案州参会过首关

2019-05-17 00:00

(本报记者)州议会正在推动立法,要求在纽约内的汽车后座乘客也需要系上安全带。

《华尔街日报》报道,法案于15日获州参议会通过,内容为大规模交通安全方案的一部分。州法目前要求驾驶者、儿童乘客和16岁或以上的前座乘客系上安全带,但法案将扩展至私家车的所有乘客。

罗克兰县民主党州参议员卡鲁奇说,该法案将改善公共安全。东北美国汽车协会多年来一直提倡该法案,并曾于2016年发表报告指出,1994至2015年期间有886名未佩戴安全带的纽约人死于车祸。

州长柯谟2月提出的州预算提案之中加入了安全带新规,但在4月1日颁布的1755亿元开支计划之中撤回该案。柯谟发言人强调,州长将会签署法案。布碌仑众议员莫斯利(Walter Mosley)表示,已把法案列入准备投票的清单。州众议会议长希斯特(Carl Heastie)指出,将会跟议会成员进行讨论。

法案在州参议会投票时遭7名共和党人反对,来自上州Schenectady县的共和党州参议员阿梅多雷表示,这是政府的越权行为。卡鲁奇指出,该措施只适用于私人车辆的乘客,即的士、礼宾车及巴士乘客可以获得豁免,「我希望下一步将可以在的士及礼宾车上推出,但情况将会更加复杂。」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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