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立会种票案 三被告否认控罪
2019-12-31 00:00(星岛日报报道)二〇一六年立法会资讯科技界选举被指涉及贿选及种票,廉署早前起诉十七人,其中包括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在内的两男一女。三人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及「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等全部控罪,案件将于明年二月三日进行进行预审,期间三人获准保释。
三名被告依次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李林昌(四十七岁)、会员陈俊成(六十岁)及任职接待员的女儿陈晓彤(三十一岁)。控罪指他们涉嫌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联同他人作出舞弊行为,各被控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而陈俊成及陈晓彤则因于或约于年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收受一千元作为他们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再各被控一项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〇六七——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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