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中联办开腔 撑《逃犯条例》修订

2019-05-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国务院港澳办及中联办昨日先后开腔力撑《逃犯条例》修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表明,修例是必要、恰当、合理合法、不必多虑,又说处理相关议题须要把握三点「守护法治和公义」、「回归理性和专业」、「尊重事实和一国两制下国家的一制」。中联办则明言,修例有法理依据及逼切需要,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直言回归以来内地向香港移交逃犯二百六十馀人,惟香港与内地却没有相应安排。中联办期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港府的努力,抵制「别有用心的『蛊惑谣言』和『人为制造的恐慌』」。

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昨日与民主思路代表团会面时表达对修例看法,直言「修例是必要、恰当、合理合法、不必多虑」,同时表明处理相关议题须要把握三点「守护法治和公义」、「回归理性和专业」、「尊重事实和一国两制下国家的一制」。与张晓明见面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会后指,张晓明有就「港人港审」表达意见,并引述张晓明说做法不是完全符合法律原则,甚至不是完全符合香港普通法制度,但明言双方未有就此深入讨论。

汤家骅又引述张晓明特别提到,是次修例涉及中央与香港的关系,而「一国两制精髓,在于互相尊重,同埋互相理解」,「(张晓明)个人会尊重香港司法体制,香港司法管辖权,香港司法制度,依法处理任何移交申请,亦都劝喻香港人毋须过分担忧。」他最后又引述张晓明指,在修例上「中央和港府要多做争取港人信任的工作」。

中联办昨日同样就《逃犯条例》修例表态。中联办发稿表示,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前天主持召开中联办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出席者还包括外交部驻港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政委蔡永中和多位驻港中资企业负责人。

会议指出,近期港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建议,是「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逼切需要」,中联办引述《基本法》第九十五条指,「香港特区可与中国内地,澳门、台湾地区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建立联系和相互提供司法协助。」中联办又指,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克服法律障碍,已向香港移交二百六十馀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尸案疑犯、尖沙嘴珠宝钟表店劫案五名疑犯,以及刘进图被袭案两名嫌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击犯罪,惟香港分别与二十个司法管辖区有移交逃犯长期协议、三十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协助安排,惟与内地却没有相应安排,回归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

中联办重申,修例可以建立区际间的司法协助关系,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应有作为。另一方面,修订条例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关天」甚至「一尸两命」的严重犯罪嫌犯及时得到惩治,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

中联办最后表明,坚信香港社会各界一定能够充分理解特区政府的担当和努力,而「香港广大市民一定能够在了解事实『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绝和抵制别有用心的『蛊惑谣言』和『人为制造的恐慌』。」中联办又提到「四点相信」,直言期望市民「相信自己的独立见解和判断,相信香港特区政府和法院法庭对法治的坚守,相信我们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引领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进步,相信香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一定会以实际行动支持打击跨境犯罪、珍惜和维护香港」,期望各界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不断提升香港法治形象。

另外,大湾区共同家园青年公益基金主席黄永光表示支持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以彰显公义,使香港不会成为逃犯天堂。他指出,移交逃犯是国际上打击有组织和跨境犯罪的共识,供各司法管辖区参考。香港目前只与二十个司法管辖区签订长期移交逃犯协定,但和台湾、澳门及内地等一直没有一套移交逃犯机制,他认为,随著世界各地人员往来愈见频繁,各种跨境罪案不可避免,香港现时的漏洞很有可能被罪犯所利用去逃避刑责。

黄说,修例能进一步彰显香港法治和自由的核心价值,「试想,如果不修订条例,在其他国家、地区的逃犯利用香港『避难』,不被遣返,香港的社会安全何以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何以持续?『购物天堂』、『旅游胜地』的美誉又何以保持?」相关新闻详刊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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