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法庭无偏帮 不能接受攻击法官

2019-01-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近年本港法官处理争议案件时,不时遭受批评甚至人身攻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昨于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强调,公众对法庭和法庭判决的批评要来得有建设性,就必须有理可据,而非基于误解或错误讯息,强调法庭不会偏帮或针对任何一方。他又提到,近年大量有关酷刑声请的案件为法院带来沉重压力,司法机构将与律政司磋商探讨适度修订法例的可行性。对于《国歌法》本地立法建议法官宣誓仪式须奏唱国歌,马道立认为仪式属重要和彰显法治的场合,奏唱国歌亦属应该。

二〇一九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昨于中环大会堂举行,马道立、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分别致辞,多名司局长、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法律界人士出席。马道立致辞时表示,过去一年各级法院均曾审理源自政治或社会事件的具争议案件,重申法庭的功能或职责不是裁决政治或社会议题,「法庭不会偏帮任何一方,亦不会寻找某种中间方案来解决社会关注的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而实际上,不论何时,法庭处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纠纷所涉及的法律议题,别无其他。」

马道立指,社会上出现针对法庭判决的批评,有时甚至是对法官人身攻击,部分批评中属恶意攻击,是完全不能接受,亦有诋毁法官政治偏颇。他强调,法庭乐意听取有建设性的批评,《基本法》亦保障市民的言论自由,「关键在于批评要来得有效、有建设性,就必须有理可据,而非基于误解或错误的讯息。」马道立又引述终审庭在「双学三子」冲入政总东翼前地案的判词,强调法庭的角色并非参与政治辩论,法庭的职责是藉独立审判,依法就任何案件的法律争议作出裁决。

马道立继而指出香港法律制度的五项特质,包括司法独立、有完善的两级上诉制等,指对法庭判决提出质疑的公众人士,可以从书面判决了解法庭的理据,「他们都可以从书面判决得到即时及详尽的答案,根本毋须揣测或猜度法庭作出判决的背后考虑,更不应妄称法官可能考虑了与法律无关的因素(例如政治因素)。」

另外,马道立致辞时提到酷刑声请案件近年大幅上升,指庞大的案件量为各级法院带来沉重压力,而调配或增拨资源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他将会与律政司磋商,探讨对法例作出适度修订的可行性,从而更有效率地处理案件。根据数字,涉及免遣返声请的司法覆核由一六年的六十宗,增至去年的三千宗。

马道立于典礼后会见记者,被问到《国歌条例草案》建议规定法官宣誓仪式须奏唱国歌,他指由于草案尚未通过,加上日后法庭可能处理相关案件,他不便评论太多,但他认为宣誓仪式属重要和彰显法治的场合,故奏唱国歌属应该。他亦强调,不论法官宣誓仪式有没有奏唱国歌环节,本港司法独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均不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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