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争产案 陈慧慧申上诉被驳回
2019-01-15 00:00
陈慧慧不服裁决,等候上诉期间,发现母亲杨福娥曾签下一份涉及一百五十亿元的送赠契,案件一度发还原讼庭处理。陈慧慧同时要求法庭撤销原判,但因理据自相矛盾,去年提出首次申请遭驳回。同年十月底陈一方修订申请,再一次提出撤销原判的上诉。
法官昨颁布判辞,指法官不会干预原审法官的决定,再度驳回其申请,并下令陈慧慧向杨福娥赔偿十三万元讼费。
上诉庭引述原讼法官判辞指,法官拒绝接纳陈申请,因为这本是案件管理的决定,改变相关决定门槛很高。陈要求法庭撤销原判,其后呈上两项自相矛盾的证据,原讼庭早已拒绝处理相关证据,案件已定今年十一月展讯。
另一边厢,陈担心法庭会指控自己未来聆讯中滥用司法程序,法庭则表示一向不会向诉讼双方作任何保证。
法庭拒绝纳入涉案的送赠契为证据,杨福娥曾签下一份合约,将一百五十亿的财产转赠女儿陈慧芳,因此幼女陈慧慧没有法律基础兴讼;另一方面又称,杨当时受影响下签署,非自发答应转赠财产。
案件编号:民事上诉一五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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