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质疑成DQ工具 建制斥「心中有鬼」

2019-01-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国歌条例草案》本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并随即成立法案委员会,建制派拟推举「建制派班长」廖长江做主席,公民党议员郭荣铿将代表民主派,竞逐主席或副主席。民主派质疑草案成为DQ议员的新工具,又认为将检控时限延长至两年,令《国歌法》变相成《国旗法》的「加辣版」;建制派则质疑民主派「心中有鬼」才会反对《国歌法》。

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国歌与国旗、国徽,都是国家主权、地位及尊严的象徵,对于部分人反对《国歌法》立法,林批评他们无视国家尊严、无视政府的宪制责任,而他们藉立法会议员宣誓时奏唱国歌一事大做文章,担心受到政治打压,正正显示出他们心中有鬼,不愿承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以及自己的中国人身分。他指,近年香港多次发生有人在公众场合侮辱国歌的事件,反映尽快立法有现实需要。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认为,市民不易误堕《国歌法》法网,只有蓄意侮辱国歌才违法。她又相信,议员若真诚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并不需担心宣誓无效,且认为不会以单一件事作判断,倘有人心中有鬼,担心因而被DQ,应先作反省。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形容,当局将此检控时限延长至两年,令《国歌法》变相成《国旗法》的四倍加辣版,他质疑旨在将内地肃清市民思想行为的做法搬至香港,而将奏唱国歌纳为宣誓仪式一部分,担心成为DQ议员的新工具。该党对《草案》的立场未定,要求政府清楚解释条文的灰色地带,如未能释除疑虑,该党难以投票支持。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说,政府指《草案》性质与《国旗法》和《国徽法》没分别,却提出延长检控期限,令人忧虑。 

大律师公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戴启思个人认为,《草案》对延长检控期限的解释不足。至于宣誓时缺席奏唱国歌部分会否被取消议员资格,他相信不会使宣誓无效,除非修改宣誓定义。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认为,刑事罪行一般没有检控限期,任何时间都可以检控,他认为《国歌法》定两年时限是宽松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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