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伤势似自残 林子健案表证成立

2019-01-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民主党成员林子健前年涉嫌虚报被内地「强力部门」人员掳走到西贡施虐案,昨在西九龙法院续审。控方法医病理学专家赖世泽医生出庭作供指,林子健肚皮上的类似藤条痕,以及大腿上的「十字架」钉书钉伤势,相信是他「自残」的。据林所讲述被掳的经过,他身上理应会有其他伤势,惟只见肚皮及大腿两组伤痕,故从医学证据上而言,被掳一事「令人觉得系虚构故事」。裁判官裁定控方表证成立,林子健决定不自辩,辩方将传召两名专家证人。

赖世泽指,林肚皮上的伤痕均为同方向,而且几乎全部平衡,似是自己所造成,因若是他人所造成,伤者在正常情况下会挣扎,从而分布得较不规则。由于伤痕都是「略平而右高左低」,赖分析疑为林自行用右手打落肚皮。一般人自残会选择较不敏感的部位,「见过好多人喺肚皮伤害自己」,而自残因要望清楚伤势,通常会拉高衣服打。他亦指出林的藤条印「半日就散大半」,形容比起小时候父母打的更为浅,力度不大。

赖医生谓,至于大腿的伤,貌似非常严重「入晒肉咁」,但他认为相比有自残倾向人士,钉书钉所造成的伤势更轻。大腿的「十字架钉书钉」为每边五个,医学界早观察到会自残的病人,大多数造成的伤势是对称地分布。赖续称,林子健当日被人掳走事件属复杂及长篇,加上林声称自己遭掩口鼻迷晕,再被带到某处虐打,他原以为林的伤势非常严重,因「无理由对佢(林子健)手下留情」,但出奇地只有两组伤痕,验伤未能验到他昏迷时被搬动、手脚被绑后挣扎的痕迹,只形容身上的伤「讲大话比较可以解释到」。

赖亦补充,林指被人掩口鼻后即时昏迷是不可能做到的,假设用哥罗芳亦需要几分钟才能将人迷晕,「扬一扬毛巾即时昏迷不大可能」。而被人用化学剂大力掩实口鼻会挣扎,受害人嘴可能会有瘀伤、擦损而造成发炎,但林都无以上伤势。所以无证据证明林曾吸入挥发性物质,反而他体内被验出有安眠药及镇静剂等药物。但赖承认自己非毒理学专家,无法评论超乎其知识范围的迷晕药功效。

赖表明林子健被掳一事「故事同伤势唔脗合」,有医学文献显示,通常自残人士不会即时求诊,所以林或会「钉住大髀好安乐咁去瞓觉」,未有担心发炎、破伤风而即时到院拔钉。惟赖同意辩方所言,不会因当事人迟报案而质疑其伤势及说法,他只是就医学层面上分析。他同意受害者涉及个人背景或政治因素,求诊的时候反应或会不同。

辩方传召专家证人Dr. Jason Payne-James作供,他为英国法医及法律医学专家,他表示即使林受伤也不一定会有伤痕在手脚上,而他肚上的线状伤痕,可推断为由中等力度所造成。他同意赖所言伤或由自残造成,但他人亦可由右后方,或左下方斜斜地挥打。Payne-James认为林表示自己左颧骨及太阳穴有触痛,虽是病人的感受,但不可忽略触痛亦是受伤的指标。他认为林的伤势与他所言的事发经过是脗合的。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二五五六——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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