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前主管非法收下屬121萬佣金囚15月 官斥行為荼毒地產界
2019-03-28 16:39
中原地產前高級營業主管2015年一月協助促成一宗涉額逾6億的「天匯」樓盤交易後,涉嫌既支取主官級佣金168萬,又私下接受其情婦兼下屬逾121萬元回佣,早前被裁定代理人收受利益罪罪成。法官判刑時斥被告行為荼毒地產界營商環境,又令僱主蒙受經濟和商譽的損失云云,判被告入獄15個月。法官又頒下復還令,要求被告一年內償還中原全數121萬佣金。
辯方替69歲被告陳裕發求情時透露,被告與其64歲太太育有4名子女,孻子年僅18歲。全家今列席聆訊聲援被告。
辯方續求情指,2018年東窗事發,被告離開中原地產後隨即被吊銷代理人牌照,終身不能執業。同年10月被告接受切除主動脈腫瘤手術,須半年覆診一次。被告雖出賣了僱主對他的信任,但事件中沒有人曾受到威迫利誘。辯方亦呈上39封,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偉強、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和中原(工商鋪)董事總經理潘偉明撰寫的求情信,冀法官判以緩刑。
被告前僱主、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雖不認同貪污行動,但仍為被告撰寫求情信。信中指被告被判罪成是理所當然,但懇請法官考慮到被告年紀老邁,判刑時手下留情。其情婦兼女下屬楊慧君在被告受審期間仍四處為被告奔波勞碌,可見兩人之間存有真感情。
中原規定,僱員不能同時支取「主管級」和「營業員級」佣金。法官斥,被告因為公私不分,與情婦私相授受,暗中達成協議,正正是法律要制裁的部分。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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