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裝修工程不當接受付款 公司及職員違商例判罰款及社服令
2019-03-28 17:00
一間裝修工程公司及其男職員因作出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於3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該裝修工程公司已於當日被判罰款三萬元,而該名男職員則於今日(28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這是首宗涉及商戶在銷售裝修工程服務時不當地接受付款的成功檢控個案。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裝修工程公司的男職員,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清拆工程服務。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男職員就天台建築物清拆工程服務進行視察時,清楚知道清拆相關建築物物料受規管,須按法例要求在28天前提交書面通知才可開始工程。惟該男職員接受兩名消費者付款時,其承諾的完工時間卻少於28天,而最後亦未能如期完成有關清拆工程。首宗裝修工程不當接受付款 兩人違商例分別判罰款及社服令
一間裝修工程公司及其男職員因作出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於3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該裝修工程公司已於當日被判罰款三萬元,而該名男職員則於今日(28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這是首宗涉及商戶在銷售裝修工程服務時不當地接受付款的成功檢控個案。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裝修工程公司的男職員,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清拆工程服務。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男職員就天台建築物清拆工程服務進行視察時,清楚知道清拆相關建築物物料受規管,須按法例要求在28天前提交書面通知才可開始工程。惟該男職員接受兩名消費者付款時,其承諾的完工時間卻少於28天,而最後亦未能如期完成有關清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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