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憂美容健身合約拆單避冷靜期規管 商經局:會合併計算
2019-01-28 14:44
人民力量陳志全在會上指,政府現提出的冷靜期是「縮水版」。他說,政府建議3000元或以上的合約才設冷靜期,目前惟有不少健身中心,會將項目拆細為不同合約,即每張服務合約均低於3000元。利敏貞回應表示,局方留意到這種情況,會將這些拆單合併計算來處理。
民建聯葛珮帆表示支持設立冷靜期,惟大前提是不應影響到中小企。她又提及美容服務單買一次的價格,遠高於套票下的單次服務收費,建議若消費者在冷靜期內使用過服務,應以單一價格收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回應,設冷靜期是想令「正常的商人」得到較佳保障,若此可清除「害群之馬」對行業發展來說是正面影響。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前推出諮詢文件,建議於涉3000元或以上預繳的美容服務及健身服務合約,設3個工作天冷靜期和7個工作天退款期,或7個曆日冷靜期和14個曆日退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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