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機深水埗撞斃拾荒婦 辯方指有盲點冀改判不小心駕駛

2019-01-28 13:29

被告羅志強(右)。劉曉曦攝
被告羅志強(右)。劉曉曦攝

63歲小巴司機去年駕駛45M專線小巴沿深水埗福華街行駛,撞倒一名72歲拾荒老婦,以致老婦面部變形及雙手骨折送院搶救後不治。司機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辯方律師指拾荒婦當時橫過馬路,司機因盲點而看不見拾荒婦才意外撞倒她,故希望法官改判不小心駕駛罪。游德康法官把案件押後至2月21日裁決。

辯方李祖詒大律師陳詞時指死者在案發時橫穿馬路,而且63歲被告羅志強案發當時面向前方,看不到橫過馬路的對方,故認為事件未能達至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冀法官改判不小心駕駛罪。

案情指被告羅志強於2017年11月17日自稱自己在案發當時在福華街南行二線未過欽州街東行線,見到前面車輛開車便跟著開車,而駛至欽州街東行線時,「碌到一啲野」,再聽到街上途人大聲呼叫並示意有事故發生,才知道自己撞倒途人。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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