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利敏貞:罰款對商戶具阻嚇力 海關可刑事調查
2019-01-15 16:48
政府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進行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被問及建議採取民事訴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利敏貞表示,從美容和健身服務的調查個案所見,消費者最希望是盡快退款。好多時消費者覺得煩擾而不願意參與刑事調查,例如錄口供、認人、上法庭,透過民事機制可令消費者更方便。
就商戶違例只需罰款,利敏貞指,罰款已經有阻嚇性,因商戶花心機採取不良銷售都是求財。如果商戶銷售過程無解釋或者無提供取消合約單張,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款。商戶如果在冷靜期又無退款,海關關長可以發出執行通知書,若無履行可以根據法例展開刑事調查。
對於為何只針對美容及健身行業,根據海關過去5年投訴數字,有77%投訴來自美容及健身業,而時光共享為約10%,其他行業則無投訴數字,故第一階段只針對此兩個行業。利敏貞又指,希望以循序漸進方式引入冷靜期,在草擬法例時,會考慮訂明較簡易修改適用範圍的方法。冷靜期是具彈性,未來可透過修訂附屬法例,去涵蓋更多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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