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否認強姦女兒 指前妻打牌成癮自願放棄撫養權
2018-12-31 17:53
四旬裝修男工涉嫌非禮和強姦就讀小學的女兒,被控2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受審。男工今在高等法院作供時否認指控,但不清楚女兒有何動機誣告他。他指自己與女兒關係親密,比前妻更甚,相反前妻離婚後自願放棄女兒的撫養權,從無要求帶女一同離家。男工又形容女兒開朗活潑,但經常駁嘴和「好好口才」。法官最快於本周四引導陪審團商議裁決。
控罪指44歲被告於2015年7月至9月某日、去年7月至8月某日及去年11月19日,先後在其屯門寓所非禮和2度強姦其現年11歲的女兒。被告供稱從無侵犯女兒,又指去年11月19日晚上,女兒單獨在自己睡房內睡覺。
被告指自己因工作繁忙,與前妻離婚前與女兒接觸不多,女兒功課都由補習老師查看,故女兒甚少與被告談及她上學的事情。控方質疑被告妻子周末外出打麻雀時,有時會令被告與女兒獨處一室,讓被告有機可乘。被告否認指周六主要由前妻陪伴女兒,他自己則上班;周日則全家人外出飲茶,「做返一家三口會做嘅嘢」。
被告承認女兒出生後忽略了前妻,有時她照顧女兒不好,被告會責備。被告又透露前妻打牌成癮,曾因打麻雀將家用輸清光,以致要問人借錢支付女兒逾千元的書簿費。
被告前妻早作供時透露,她離婚的主因是被告在女兒讀幼稚園時做過某些事情。對於「幼稚園事件」,被告今在庭上透露是他被前妻指控侵犯女兒。被告指事件從無發生,又質疑若真有其事,為何前妻不欲女兒與她同去:「如果你男人搞過個女,你忍心留低個女?你放心畀個男人照顧個女?」惟法官其後提醒陪審團,商議時不應考慮「幼稚園事件」,更不應揣測事件實情,只可視之為兩夫妻關係轉差的一個原因。
記者 黃梓生 蕭文軒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