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中型貨車致19傷 龍運司機認危駕候判

2018-12-31 13:37

58歲被告吳劍榮。
58歲被告吳劍榮。

北大嶼山公路去年11月發生嚴重車禍,一輛雙層龍運巴士往九龍方向駛至欣澳站附近時,突然撞向一輛泊在路肩、載有16噸貨物的中型貨車,並將貨車推前約50米,導致19人傷,其中5人重傷。巴士男司機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代表律師指男司機因工時長致疲倦「瞌著咗」而肇禍。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0日判刑,以待控方索取傷者的醫療報告,期間男司機獲准保釋候判。

辯方求情時透露,58歲被告吳劍榮有逾20年駕駛巴士的經驗,既無案底又無交通違例記錄。他在龍運出任夜更司機,負責駕駛荃灣至機場與屯門至機場的路線,直至翌日早上。被告在意外中傷及左腿、左肩和腰,被逼請數月病假,期間只獲支付8成薪金,直至近日才康復。其公司卻指他不再適合駕駛,建議他辭職。

辯方續指,被告妻子患末期肺癌,每月需花費5萬元接受化療,他亦需照顧84歲的母親。被告雖月入3萬元,但他與任職文員的23歲女兒仍不夠支持家庭開支。被告深明案件嚴重性,自己責無旁貸,但他因本案失去工作,更患上抑鬱逾1年,需服用抗抑鬱藥,又因妻子患癌,曾多次不堪壓力而痛哭。辯方懇請法官考慮被告及時認罪,案中並無受害人承受永久傷殘,酌情減刑。

案發於去年11月30日清晨5時許,被告沿北大嶼山公路駕駛龍運N31巴士往荃灣,至欣澳附近時突然向左搖晃1至2秒,最終撞上泊在路肩的貨車,被告事前並無煞車或響號。貨車車尾及巴士前方被撞毀,現場留下60米長軚痕。

意外導致17名乘客及2名司機受傷,其中2名巴士上層男乘客身體多處割傷和骨折,分別住院36日及30日。貨車男司機亦因右眼受傷,需留院14日。

法庭記者:劉曉曦、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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