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酒18禁】142宗違例未提檢控 控煙酒辦聖誕新年加強巡查
2018-12-21 14:46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於上月30日開始執行新控酒法例,禁止向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或以銷售機售賣令人醺醉的酒類。控煙酒辦指,發現142宗未有妥善展示訂明通知的情況,已向有關場所管理人解釋法例要求及提供訂明通知樣本。
控煙酒辦指,新法例生效後,控煙酒督察已到超過410個地點進行合規巡查,發現142宗未有妥善展示訂明通知的情況,控煙酒辦已向有關場所管理人解釋法例要求及提供訂明通知樣本。衞生署指,新法例旨在防止青少年接觸酒類,減少酒精相關危害,並提醒市民及持份者須遵守新法例,並呼籲公眾,尤其是年輕人,選擇無酒精的健康生活方式。
衞生署發言人亦表示,除恆常的執法行動外,控煙酒督察在節日期間會到較多人舉行節日慶祝聚會的地方,尤其中環蘭桂坊、尖沙咀諾士佛臺及旺角等,進行控煙酒宣傳及執法行動。行動包括巡查酒吧和便利店等場所,向職員及顧客派發傳單,提醒市民法定禁煙區禁煙規定,並呼籲場所管理人落實執行室內公眾地方禁煙措施及遵守法例不可向未成年人士售賣和供應酒類飲品,保障員工和顧客的健康。
發言人續指,如透過當面分發,例如在超級市場、酒品店、便利店等處所或店鋪內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均須以中英文在當眼處展示法例規定的訂明通知。如透過遙距分發,例如以短訊、群組簡訊、網站、電話或郵寄等形式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則必須以合理及清晰可閱的方式展示訂明通知,或以錄音播出或口頭讀出訂明通知的內容。不遵守訂明通知告示的規定,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
此外,於今年首10個月,控煙酒辦共進行超過28100次法定禁煙區巡查,期間向超過7700名違例吸煙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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