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曾提參與者被控不應抗辯 陳健民:今抗辯因控罪不合理
2018-11-29 13:53
在2014年歷時79日的 「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8天審訊,法官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宣布裁定九子六罪表證成立,陳健民決定出庭自辯。
陳講述他最初不能完全認同戴耀廷發表有關公民抗命的文章,認為公民抗命的參與者是要通過自我犧牲,感召社會關注不公義的社會現況。陳續指公民抗命必須以和平非暴力三式進行,才能獲得社會同情及理解,市民才會主動關注不公義情況,對社會的干預必須合乎比例,參與者要自我犧牲更可能要負上刑責。陳當年提出以「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是希望民眾能夠平靜及莊嚴地佔領中環,堅守至高無上的原則,不會對任何人使用武力。
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問及陳健民指,佔中三子發表的文章曾提及參加者即使被控都不應該進行抗辯,陳指「我當時係主張唔需要作出抗辯」。辯方質問陳為何現在以不認罪方式出庭自辯,陳解釋現在認為其控罪並不合理,特別是有控罪會深遠地影響言論自由,如果陳只是被控涉及未經批准集會的控罪便不會自辯。
陳健民重申佔中運動包含四個步驟,舉行商討日,民間公投授權,與政府進行談判,而當政府不願意真普選時才會實施佔領中環,強調佔領中環是用盡所有合法途徑亦宣告失敗時所作出的最後一步,公民抗命與否視乎與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的談判結果而定。
陳指佔中三子所計劃的佔領地點是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遮打花園及皇后像廣場,而銅鑼灣、金鐘、旺角等地方都不是其計劃的一部份。陳表示市民於商討日首先會討論公民抗命運動,再討論會繳交什麼政改方案予政府,當時包括婦女、露宿者及長期病患者等人均被邀請參與,參與人數高達3000人。
陳表明當年選出三個可行並符合國際標準的改革方案後,於2014年6月20日至29日以民間公投方式選出真普選方案,即以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提名委員會提名的三個方式提名特首候選人。佔中三子在公投後立即聯絡負責政改的政府官員尋求對話,但政府一直沒有回覆,佔中三子在2014年7月29日才獲得機會與當時即當時任職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會面。陳憶述當時在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的劉江華在會議中不斷批評佔中三子激進,林鄭月娥亦重複地要求三子盡快結束佔中運動,「佢哋將公投報告留喺梳化上,攞都無攞到就走咗去」,故認為政府清晰地不願意進行實質談判。
當被問及有關學聯在2014年7月1日帶領學生佔領中環遮打花園的活動時,陳指佔中三子當時沒有出席,亦不同意該佔領運動,認為並不是佔中三子計劃的一部份,但是學聯稱該行動是「預演佔中,亦放下「和平佔中」的非暴力要求,沒有與警方作出身體碰撞或言語辱罵等行為。
陳認同指 「學聯覺得我哋(佔中三子)計劃太慢,我哋又覺得學聯冇耐性」,陳解釋佔中三子認為需要與政府談判後才決定是否作出公民抗命,認為佔中三子與學聯雖然持有不同意見,但是互相尊重,「目標一致但係方法步伐不同」。
案件下午再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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