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控方續播影片:陳健民籲與警衝突高舉雙手 採非暴力公民抗命

2018-11-21 17:18

陳健民(左二)在內共9名被告被控公眾妨擾罪。旁為涉案被告黃浩銘。黃賢創攝
陳健民(左二)在內共9名被告被控公眾妨擾罪。旁為涉案被告黃浩銘。黃賢創攝

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同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6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科技法庭進行第3天審訊,控方繼續播放2014年9月27日與2014年9月28日佔中正式啟動的情況。

本案9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54歲)、陳健民(59歲)、朱耀明(74歲)、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張秀賢(24歲)、鍾耀華(25歲)、黃浩銘(30歲)、李永達(62歲)。

陳健民指警方以過度武力對抗示威者,要採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建議示威者聽大台指揮,阻塞要道,攔截車輛,希望群眾與警方產生衝突時會舉高雙手,實行更進取的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

其後邵家臻指早前示威者要身穿雨褸、眼罩等裝備非常焗及熱,但「都好過政權嘅腥臭,抵抗腥臭都好過沉淪」,一直呼籲群眾推動更多親朋戚友到場,指反包圍警察防線是最有效。此時警員在錄影片段中多次稱邵家臻為「依個四眼男」,庭上人士都忍俊不禁。而鍾耀華亦重申群眾應結集起來,到不同的防線防守。

陳健民強調公民抗命是不合作,所以不會自行上警車,提示群眾「只要放到自己身體好輕就會好重架啦」,並指「守多一分鐘,勝利多一分鐘」,籲民眾繼續留守,大叫口號「爭取民主,誓不罷休,公民抗命,誓不低頭」,重申「要守住我地嘅廣場」。陳續指50、60年代公民抗命示威者會「打晒呔、飲酒」,是人生最高貴的時候,望民眾要團結,防守到最後一分鐘。

邵家臻其後通知群眾,警方已在龍匯道舉起黃旗,水車亦已經注水中,提醒群眾當開動水炮的時一定要面向地躺下,以避開最大的衝擊。下午2時,鍾耀華又言到政總進行反包圍警方,令到警方無法清場,並指民眾不須負上刑事責任,又稱「大台」需人手,守護發電機及音響,他指過去經驗而言只要遏止大台,警方就會更易於清場。

下午2時45分,戴耀廷向群眾表示「好快會面對人生第一次嘅胡椒噴霧同拘捕,你哋會唔會有少少驚,我有啲驚......有我哋嘅信念,爭取香港民主」,三度大叫「企穩!」又言或有市民感到「好似好無面,被人抬走」但表示「一個社會有幾千個市民唔怕胡椒噴霧,唔怕被拘捕,邊個應該感到羞恥?政府應該要感到恥羞!梁振英你應該要感到羞恥,我哋會陸續有嚟!」

控方透露仍有尚餘3小時的影片播放,未能確定明天會否傳召證人。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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