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時任助理指揮官:警方施放催淚彈別無他選 否認煽動參與佔領
2018-11-26 17:14
佔中九子案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案件在下午再續時,代表張秀賢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盤問時任中區助理分區指揮官黃基偉時表示,警方於2014年9月28日晚上使用過度武力鎮壓示威者,而煽動更多群眾聚集參與佔領行動。指揮官黃基偉即指:「當了30幾年的警官,我在2013年至2016年期間處理無數公眾集會的經驗,我對警方所使用的武力等級是根據其專業的判斷及因應當時情況而定,當時睇新聞都見到,太多示威者想進入添美道,照我係電視新聞睇到,示威者作出『激烈行為』又推撞衝擊警方防線,我相信任何警察都別無他選,只好使用催淚彈來阻止使用暴力、不和平、激烈、不合理的示威者。警方施放催淚彈並沒有煽動其他人士參與佔領行動」。
公眾席不少旁聽人士聞畢即怨聲載道說:「有無搞錯呀!」,指揮官黃基偉立即回眸「怒睥」坐在他後面怨聲載道的旁聽人士後繼續作供。
資深大律師潘熙又指出警方於2014年9月28日晚上投放了87個催淚彈,而當時中區警署軍火庫存有886個催淚彈,2014年9月29日凌晨零時二十分,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以第三代電腦控制及指揮系統下令警方不要向示威者使用催淚彈。指揮官黃基偉則指指令並不是個人決定,而投放催淚彈前並沒有人質詢他,而雖然他當時在當值中,但他並不在現場工作,而且雖然他有權力登入警方內部系統以查核催淚彈數目,但他當時並沒有這樣做,亦不肯定當日投放的催淚彈是否來自中區警署軍火庫。
指揮官黃基偉在代表李永達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的盤問下指自己當天親眼從添美道行人天橋見到示威者衝入公民廣場後,把圍着旗桿中央位置的鐵馬扯開又扯低。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出指揮官黃基偉在黃之鋒非法集結罪成一案中擔任控方證人,但在該案口供中並沒有提及他在現場,指揮官黃基偉即指證人口供及在法庭上作供有異,否認自己故意隱瞞當時在場的現實,肯定自己當晚在場。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626
更新時間: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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