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質疑背住羅老太互相「通風報信」 匯豐證人稱收指示「同阿嘉講」
2018-11-26 15:37
劉倩兒指,信託人每次與羅老太單獨會面後,都會在1、2日內與羅嘉瑞再聯絡,因會面多由羅嘉瑞安排,若羅老太在會上表達任何要求,信託人可事後告知羅嘉瑞。劉強調一切機密資料,包括羅老太意願書上的內容,均不會告知羅嘉瑞。
但劉承認,信託人於其主理家族信託期間,與羅嘉瑞頻頻聯系,她強調:「我作為客戶經理,我無得唔聽電話,無得唔睇email。」信託人亦感謝羅嘉瑞,在信託管理、投資等事情上知會他們家族成員的意見。
羅嘉瑞於2015年邀請劉出任鷹君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多次帶劉出席董事局會議。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質疑,劉向聯交所簽署聲明確認自己獨立身份,忽視了自己與鷹君有潛在利益衝突。
劉解釋自2006年起,羅嘉瑞已多次邀請她列席董事局會議,鷹君秘書亦曾邀請她暫代羅老太出席會議。但當羅嘉瑞請她出任非執董時,她曾向上司請示:「公司要我做我就做,公司唔畀我做我就唔做。」上司其後「開綠燈」,劉再請示鷹君人力資源經理確認所需手續後,才於2015年12月寄出履歷書。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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