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申請以被告身份加入訴訟逾時遭拒 羅嘉瑞需付雙方訟費
2018-10-11 13:42
案件於今年6月15日完成首階段審訊,並將於下月8日續審,屆時辯方將傳召第2名匯豐信託證人作供。代表羅嘉瑞的大律師張怡陳辭指,羅嘉瑞今次申請是回應原告方於首階段審訊後的申索修訂,因其修訂指明羅嘉瑞是對家族信託的威脅,這是原來的申索書並無提及的。
法官陳嘉信質疑,羅老太孻子羅啟瑞早在今年2月已入稟指控羅嘉瑞違反家族信託委託人責任,但他在逾半年後才申請加入訴訟,延遲太久。張怡重申羅嘉瑞在申索修訂後才發現問題,並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他在本案牽涉法律和財務利益,故要求加入訴訟。
羅嘉瑞又質疑,羅老太比孻子入稟的時間早許多,兩案對羅嘉瑞的指控重疊,兩母子似乎早有預謀「夾擊」羅嘉瑞。若原告方質疑羅嘉瑞遲來的申請,他亦可反問原告方何以這麼遲才修訂申索內容。
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重申,羅老太入稟只針對匯豐信託,而羅啟瑞的申索是針對羅嘉瑞違責,而非其增持鷹君股份威脅家族信託地位,故兩案性質不同,對羅嘉瑞的指控亦非重疊。
陳官考慮後認為,單是逾時一點已足夠讓法庭拒絕羅嘉瑞的申請。原告方的修訂並無新增事實證據,相反羅嘉瑞作為辯方重要證人,從審訊開始前已從辯方律師團,得悉各證人的供詞和原告方的開案陳辭,但他仍無提出加入訴訟申請。由於他不是與訟一方,他無權指示法庭如何管理羅老太與羅啟瑞申索案件的事宜。
法庭記者:黃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