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羅老太屢表明「長揸」鷹君 匯豐證人:不能承諾不會出售股份
2018-11-16 18:27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入稟控告匯豐信託一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續審。前匯豐信託董事總經理劉倩兒強調,羅氏兩老在1988年意願書上無提及鷹君股份的事情,雖然羅老太多次表明要「長揸」鷹君,但受託人只能確保履行其法律責任,為受益人利益長遠保持股份,卻不能承諾不會於日後出售:「將來嘅嘢匯豐都唔會知。」
劉倩兒指信託人從無對外放售鷹君股份,因受託人賣股需通知信託委任人和監護人,亦因賣股舉動或變相向市場發放消息,以致股價波動,但她否認受託人不能賣股。
劉指雖然信託當初以「遺產財務規劃」為目的成立,但因遺產稅於2006年被廢除,該目的已不適用。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問,信託的目的是否轉至保持鷹君股份,確保受益人利益。劉重申這並非羅氏兩老於1988年意願書所指,無解釋清楚匯豐信託持股狀況是否永久不變。
另外,余若海質疑劉並無在匯豐信託的電腦系統更新時,輸入羅老太為信託成立人。劉同意信託為羅鷹石與羅老太一同成立,當時的確遺漏輸入羅老太名字。
案件將於本月26日續審,而明日(17日)將是羅老太百歲壽辰。羅老太三子羅嘉瑞今午散庭後被記者追問會否出席母親壽宴,羅嘉瑞未有回應,笑而不語地乘車離開。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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