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受傷生蛆蟲兼脫水 兩照顧者脫罪
2018-10-23 23:59
兩名男子涉因疏忽照顧藏獒而令牠受傷、有蒼蠅蛆蟲寄生、發燒兼脫水理,兩男被控兩項沒有提供獸醫照料及疏於提供足夠清水。暫委裁判官楊明鳳認為案情有合理疑點,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47歲首被告黃繼成及59歲次被告劉太安被控於去年11月9日,經一名英籍婦人報案,指他們在南丫島北角舊村45號地下,沒有為其6歲雌性藏獒「大妹」提供獸醫治療及足夠清水。
楊官裁決時根據報案人証供推斷「大妹」在11月9日前後受傷,獸醫亦指「大妹」的耳背及腰近尾部位置傷口是3至4日造成,而處理不當的傷口可在8至12小時內滋生蛆蟲。兩名被告只是延誤1至2天沒有讓「大妹」獲得獸醫治療,因此不構成沒有理由下未能向狗隻提供獸醫照顧而虐待動物罪。而另外一項掌管任何被禁閉或被關禁的動物,但疏於對該動物提供充足清水而虐待動物罪,楊官指水可以受到落葉或狗糧污染而變得混濁,裁定二人脫罪。
記者 陳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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