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向律政司索償上訴被駁回 官指原審裁官已作客觀評估
2018-10-16 16:02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7月1日趁升旗禮舉行時,聯同約30名示威者前往金紫荊廣場示威,卻途中遇上反示威人士,隨即發生衝突。警方其後對黃之鋒鎖上手銬帶走,黃認為警員行使過份武力,要求就受襲及非法禁錮向律政司索償。小額錢債審裁處今年7月裁定黃敗訴,反需承擔8062元的訟費,黃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午頒布判詞駁回上訴,並指原審審裁官對警員判斷何時解開黃的手銬作了客觀評估,上級法院無權干預裁決。
黃之鋒今午親自到法院領取判案書,他在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到遺憾。由於小額錢債案件不能繼續上訴,黃指他將分別在人權組織及透過其相熟的立法會議員代為在保安事務委員會,表達對警方濫權的關注。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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