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懲教職員要求剝光豬蹲地答問題3分鐘 黃之鋒索償16000元

2018-08-08 18:10

香港眾志黃之鋒。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黃之鋒。資料圖片

去年因公民廣場案入獄的香港眾志黃之鋒稱在去年10月16日被轉移至東頭懲教,被懲教職員無理地要求脫光所有衣物並蹲在地上抬頭答問題,情況持續大約3分鐘。黃指此行為屬侵害人身及行政失當,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署方索償共16,000元。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時,曾於2012至2013年期間參與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的審裁官梁少玲提訊前申報曾與黃之鋒開會討論社會及政治議題,律政司代表及黃均同意她繼續處理提訊。
案件指署方於去年10月16日對申索人進行無理要求屬侵害人身及行政失當,超越基本需要。惟律政司代表不同意黃申索理據,並需搜集更多資料,及後在審裁官追問下,律政司代表認同「當日懲教署人員在現場」。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再訊,雙方需準備所需文件。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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