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壽港澳推2萬把「共享雨傘」變2000把 告內地供應商違約索償過百萬元

2018-10-15 13:04

中國人壽去年在港澳引入「共享雨傘」服務。網圖
中國人壽去年在港澳引入「共享雨傘」服務。網圖

內地保險公司中國人壽(海外)去年底欲將內地「共享雨傘」服務引入港澳地區,並與服務供應商協議在兩地投放共2萬把「共享雨傘」。但由於時值冬季,商戶反映冷淡,最終服務商僅提供2080把雨傘。在本港上市的中國人壽(海外)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服務商違約並索償94萬元人民幣(約108.2萬港元)。

原告公司為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公司則為深圳四野之家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據早前報道,被告自去年4月起,在國內12個城市提供「共享e傘」服務,並部署投放30萬把雨傘,但不足數月,雨傘幾乎全告失蹤。

根據入稟狀,被告於去年9月25日同意為原告提供一年「共享雨傘」服務,原告可獲2萬把雨傘及附屬流動應用程式的獨家冠名權。被告需於去年11月17日前,在香港中環、尖沙嘴等地區至少600間商鋪和診所,投放1.5萬把雨傘,並於同月25日前,在澳門至少60間商鋪、銀行等地方,投放5000把雨傘。

按照協議,原告需向被告分3期支付共99萬元人民幣(約114萬港元),而直至今年1月,原告已將94萬元人民幣匯至被告的銀行戶口。被告亦分別於去年12月29日及今年1月15日,在香港及澳門共9個網點投放雨傘。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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