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生助家屬違規驗身被判緩刑罰款2萬 官斥被告行為標準遠低於大眾期望
2018-10-15 12:42
衛生署女醫生涉安排不符合資格家屬接受醫療服務,女醫生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杜浩成指,被告當時已知她所做的事為不誠實和非法的,其行為的標準遠低於大眾期望擔任其職位的人應有的行為標準,判被告監禁4個月,緩刑18個月及罰款2萬元。
代表53歲被告徐聖智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本案為首宗個案並在特定情況下施行,另指徐因出於關心家人的健康才作此等行為。裁判官指,徐在健康中心為長者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超過17年,案發時被告既是該中心主管人員,也是唯一一位醫生,故只有她有權利要求兩間政府化驗所對抽取自該中心成員的身體樣本進行臨床化驗。裁判官續指,徐雖在持續一段時間身負重任,但不能濫用其公職關係而可行使的權力、職責和酌情權。裁判官考慮案件性質嚴重,判以監禁刑罰。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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